中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
经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6日
抄 送: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台湾事务局,市残联,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市招委会各委员。
中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印